昨天,大兴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公布了一段涉疫情的电信诈骗录音,通过这段录音,警方发现以前常见的冒充公检法骗局“变异”了,骗子“与时俱进”,加入了涉疫情的内容。
日前,宅在家中40多天的事主刘女士(化名)突然接到一通来自“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的电话,对方以刘女士违法贩卖口罩为由,一步步将其引入了设好的冒充公检法的骗局中。
录音中,“您好,我这里是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您现在方不方便来我们单位一趟。”电话拨通后,对方先表明身份。刘女士并没注意到,骗子上来就犯了一个错误,根本就不存在“北京疾病预防管制中心”这个单位,正确的名字应该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我们单位接到通报,说您在网络上大量贩售医用口罩。”骗子问刘女士,“2月20号,你是不是在网上订购了大量的来自上海一家企业的口罩?”刘女士一直在老家,没有从上海订购口罩,但骗子一口咬定就是刘女士所为,并准确说出了刘女士的身份证号,“你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这次骗子没说错,他还在电话中一字不差地念出了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女士有点慌了,“你们得帮我查清楚啊,我在家都呆了40多天了,连家门都没出去过,说我销售口罩,我真有点蒙。”之后,骗子开始帮刘女士分析为何她的个人信息会泄露,“身份证是不是丢失过”“是不是外面办事的时候经常用到个人信息”“最近是不是在网上购物”……
这些情况一一被刘女士否认,骗子接着又称刘女士的情况可能是个人身份信息外泄被犯罪分子冒用,在上海订购了100箱口罩,高价出售。反诈中心民警事后分析,骗子之所以这么有耐心地和刘女士一起分析,目的只有一个,就为了博取她的信任。
之后的情节就不太新鲜了,骗子建议刘女士向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局报案,并“免费”转接了“公安局”的电话,以调查为名,让刘女士向一个“银行安全账户”转钱。刘女士一步步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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