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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进行安排,提出市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均应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
>>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标准
通知要求,跨省务工交通补助一般不低于300元、不超过1000元。省内市外务工交通补助一般不低于200元、不超过8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交通补助。补助发放采取“村统计、乡复核、县直补”的方式落实,每年7月和10月分两次集中办理,逾期尚有遗漏的次年2月底前补办。
>>做好摸底排查,确保应补尽补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发挥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防贫网格员等作用,做好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务工人员务工地点、单位、务工时间等信息,因地制宜简化佐证资料,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应补尽补。县级要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服务机构优势,合作开发补助发放平台,切实提高发放效率。
>>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纳入评估内容
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已纳入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省级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及督查暗访力度,对补助发放率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全省通报,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提醒。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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